維生素D有多種,應該如何選擇?

一提到預防骨質疏松,人們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補鈣,而常常忽略補充維生素D,而後者對促進腸道對鈣的吸收非常重要

如果缺乏維生素D,鈣的吸收將大大折扣。

臨床上,維生素D往往與鈣劑搭檔使用,如果把鈣比作是促進骨骼生長和健康的『臺前英雄』,那麼,維生素D就是協助鈣達到目的的『幕後功臣』。

人體維生素D的來源

人體的維生素D主要是由皮膚中的7-脫氫膽固醇經紫外線照射轉化而來,少量是從一些肉類食物《如動物肝臟、海魚、蛋黃、瘦肉、乳制品、奶油等》中獲取。

然而,這些普通維生素D是沒有生物活性的,必須要經過肝、腎的活化,首先在肝臟通過25-羥化酶的作用,轉化為有部分活性的25-羥基維生素D[25-《OH》D],隨後轉運到腎臟,25-《OH》D在腎臟經1-α羥化酶的作用下,再次被羥基化,生成1,25-雙羥基維生素D [1,25《OH》2D],成為具有強大生理活性的維生素D,即『活性維生素D』。

如何確定是否有維生素D缺乏

臨床上,主要根據血清『25-羥維生素D』水平來判定機體維生素D的營養狀態,評估標準如下:

不同人群維生素D的適宜補充劑量

2013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建議0~64歲普通人群每天需補充維生素D 400IU;65歲以上的普通人群,因為缺乏日照或是攝入及吸收不好,每天需補充維生素D 600IU;妊娠和哺乳期婦女每天需補充維生素D 1500~2000IU;骨質疏松患者,每天維生素D的應用劑量應達到800~1200IU。

注意:這裡所說的維生素D是指普通維生素D,而不是活性維生素D。

臨床常用的維生素D有哪些?如何選用?

臨床常用的維生素D大致可分為兩大類:即普通維生素D《也包括其復方制劑》和活性維生素D。

『普通維生素D』安全性高,使用劑量范圍廣,很少會因攝入過量導致中毒,臨床主要作為營養素,用於糾正維生素D缺乏,預防兒童佝僂病及老年骨質疏松。

活性維生素D致高尿鈣的風險要明顯高於普通維生素D,使用劑量范圍窄,過量應用可導致維生素D中毒,臨床主要作為藥物,用於骨質疏松的治療。

分別介紹如下:

1、普通維生素D及其復方制劑

代表藥物:維生素D3滴劑《400IU/粒》、維生素AD軟膠囊《每粒含維生素A 1000IU,維生素D3 1000IU》、鈣爾奇D3片《每片含鈣元素600mg,含維生素D3 125IU》、魚肝油、阿侖膦酸鈉維D3片《福美加》等等。

適應人群: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嬰幼兒、日光照射不足者、老年人等維生素D缺乏高危群體,主要用於兒童佝僂病及老年骨質疏松的預防。

注意:臨床不推薦用活性維生素D糾正維生素D缺乏。

2、活性維生素D

代表藥物:阿法骨化醇《1α-羥基維生素D》、骨化二醇《25-羥基維生素D》和骨化三醇《1,25雙羥基維生素D》,前兩者都隻是經過了一次羥化作用,屬於半活性維生素D,而『骨化三醇』經過肝、腎兩次羥化,屬於全活性維生素D,是活性最高的維生素D。

適應人群:活性維生素D主要用於骨質疏松症的臨床治療,適用於各類骨質疏松患者。

1》阿法骨化醇

無需腎臟活化,但需經肝臟活化後才有生物活性,適用於腎功能不全但肝功能正常者,尤其是腎性骨病患者及老年人。

2》骨化二醇

不需要肝臟代謝活化,但需要腎臟1α羥化酶活化。

適用於肝功能異常但腎功能正常者。

3》骨化三醇

本身具有完全生物學活性,無需經過肝、腎轉化即可起效,因此適用於各類骨質疏松的治療,尤其是合並肝、腎功能不全的骨松患者。

總結

總之,普通維生素D和活性維生素D的生理活性、安全性、劑量范圍、適應症都不一樣,不能視作等同而互相替代,另外,活性維生素D也有半活性和全活性之分,適應症也有區別,臨床上應注意合理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