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談治療效果的時候,一定是針對疾病而談的,並且多數可能都是需用藥或者正規醫學手段治療的疾病。
保健品,也叫保健食品。
作為食品,根本談不上治療效果。
藥品or食品
治療效果
之所以有治療效果,能稱為藥的,都是經過了生產工藝研究,劑量摸索,藥理毒理研究,制劑工藝研究,充分的臨床研究,臨床藥理研究等等,由此才確定所治療的適應症,以及給藥方式,給藥劑量,藥品劑型等,最終以臨床療效作為評價終點。
比如能知道一種藥一天吃幾次,一次吃幾片能治療疾病,並且藥物的毒副作用是在可控范圍內的。
而保健食品不是,基本沒有以上的研究,僅僅檢驗污染物、細菌等衛生指標,合格就可以上市銷售。
所以即使是碰到治好了某種疾病,那也是誤打誤撞的。
而且任何保健食品在宣傳時均不能標榜有某種疾病的治療效果,這種廣告要受到嚴肅查處的。
為了權威區分保健食品及藥品,食藥監總局的網站上已經明確給出了區分:
《1》使用目的不同:
保健食品是用於調節機體機能,提高人體抵禦疾病的能力,改善亞健康狀態,降低疾病發生的風險,不以預防、治療疾病為目的。
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2》保健食品按照規定的食用量食用,不能給人體帶來任何急性、亞急性和慢性危害。
藥品可以有毒副作用。
《3》使用方法不同:保健食品僅口服使用。
藥品可以註射、塗抹等方法。
《4》可以使用的原料種類不同:有毒有害物質不得作為保健食品原料。
至於保健品與藥品的生產條件,在這裡就不贅述了,藥品技術條件和生產質控當然更嚴格,經常有人問小編,有人推銷保健品,說作為保健預防,保健品的效果優於藥品。
就拿維生素C來說,確實是保健品和OTC藥品都有維生素C。
該如何取舍呢?
其實經過上述的分析,很容易回答這個問題:作為保健品的維生素C,隻用於想要維護健康或預防疾病的人,作為營養補充劑使用。
包裝會寫保健功能,補充維生素C,不具備治療效果。
一般也會在包裝上註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不宜超過推薦量或與同類營養素補充劑同時食用。
作為藥品的維生素C,均是做過上述研究的,對於劑量等均有數據支持,也有明確的適應症,一般會標識為維生素C缺乏症,是已經成為疾病了,需要治療了才。
當然要說,作為保健,吃點OTC的維生素C也不是不可以。
藥品級的維生素C生產標準高於保健食品級的維生素C。
從這一點上講,反而更安全可控。
『不藥博士』簡介:博士,執業藥師,高級營養師,擁有13年的用藥指導、營養咨詢和健康管理經驗。
不藥不藥,健康生活,不生病,不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