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進群私信群主領紅包』『拉滿10個人可得5元紅包』……這些看似隻是在微信群裡領領紅包、拉拉人頭的無害操作,實則是一些無良商家為坑騙老人做鋪墊。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記者近日對保健品誇大療效、虛假宣傳等亂象進行了調查。
01
微信群:靠講座『帶貨』
董女士今年66歲,退休十幾年來,她買回來的保健品數不勝數。
她可能至今也沒明白,自己是怎麼一步一步走進了無良商家設置的『健康』圈套。
近日,記者受董女士邀請進入一個名為『某某健康公益18群』的微信群,成為『聽養生課』的積極分子。
群內有成員391人,群公告這樣寫道:『此群為公益群,由某某中醫院創辦。
某某教授將不斷為大家提供中醫養生秘方和科普健康常識,帶大家一起科學飲食、改善不良習慣!大家可以邀請自己身邊的朋友進群,拉10人可以領取5元紅包,多拉多得。
邀請條件:滿50歲以上的叔叔阿姨』
群內,一場場直播講課定時定點,365天從不中斷。
在建立了與老人們之間的信任之後,直播講課就開始不時地『蹦』出各式各樣的產品,有的可以防治心腦血管疾病,有的補腎補肝補氣血,有的補硒,有的明目,還有的治關節。
02
醫生:老人要有好心態
幾場熱熱鬧鬧的直播,一群素未謀面的網友,信任何至於如此迅速就建立起來?
在微信群裡,記者看到宣傳圖片和文字大量『刷屏』,產品創始人的勵志故事、患者服用產品後的對比圖、某某科技研究院的名頭……很多老人難以辨別出賣家話術的真偽。
記者帶著對群內產品功效的疑問,采訪了有關專家。
中日友好醫院骨科主任醫師孫偉對記者的敘述感同身受,他說自己的家人也對此類保健品很是癡迷,『我父親是退休的老醫生,現在年紀大了,也很相信這些保健品的功效』。
比如,口服透明質酸鈉《固體飲料》能滋養軟骨嗎?孫偉解釋說,首先,人體軟骨的退行性改變是不可逆的,建議患有骨關節疾病的人及時就醫,根據病情嚴重程度接受相應的治療方案。
其次,透明質酸鈉隻是一種醫用的潤滑劑,在臨床上偶爾註射用於關節病患者的治療,但這種潤滑劑對於骨關節疾病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
『它產生的效果是短期、臨時的,並且從循證醫學的角度出發,它的療效並不確切,國際用藥指南也不將它作為推薦用藥』孫偉說,『口服的話,會直接被胃裡的酶分解掉,連腸道都到達不了,更別說被軟骨吸收了』孫偉建議,想要滋養軟骨,可以依據自身情況進行適量的戶外運動,刺激關節液的分泌,對軟骨起到潤滑、保護的作用。
由於膠原蛋白是眼球的主要組成部分,所以口服膠原蛋白肽能護眼?這種說辭在孫偉看來也是在混淆概念。
膠原蛋白是大分子結構,不能被人體直接吸收,需要通過人體中的酶轉化成為氨基酸,然後再補充給人體各器官所需。
而這個時候,它就不再是膠原蛋白,而隻是普通的氨基酸了。
高價購買的昂貴補品,原來和吃下一個煮雞蛋無異。
孫偉呼籲老年朋友正視自己的身體變化,必要時及時就醫。
『此類保健品常見於藥品和食品之間的灰色地帶,想指望它們對身體起好的作用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03
律師:維權有法可依
有老人購買後上當受騙,覺得維權無力,實則不然。
『商家誇大保健品功效或療效屬於虛假宣傳,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北京某律師事務所不願具名的張律師介紹,按照法律條款,如果保健品的實際功能與其標簽或說明不符,不得上市銷售。
已上市銷售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召回,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發現後立即停止經營並通知食品生產者。
如果保健品的實際功能與其標簽或說明不符是由食品經營者造成的,則經營者為召回主體。
另外,雙方均應停止發佈廣告,消除影響,支付罰款。
張律師提醒老年人群體,在購買保健品時盡量保留交易記錄等證據,網購和銀行付款一般可以查到交易信息,交易付款時如有明確註明更好。
如果是現金交易的,可以讓銷售方提供發票或小票等。
張律師介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張律師還建議廣大老年朋友們,如果要購買保健品,可以關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每年發佈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保健功能目錄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比對一下要買的保健品是否在該等列表中。
文:健康報記者 謝文博
編輯:於夢非
審核:徐秉楠 閆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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