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保健品公司員工詐騙86歲老人『養老錢』 獲刑一年六個月並適用禁止令。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王曉丹 記者 江躍中》老年人為了保持健康,經常會服用保健品,被告人邵某卻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多次以銷售保健品為名實施詐騙。

日前,普陀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邵某提起公訴。

法院判處被告人邵某處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禁止其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保健品銷售等相關工作。

2020年8月初,86歲的張老伯接到一個電話,對方非常熱情,自稱是某某保健品公司的銷售員小陳,曾向自己出售過保健品。

雖然張老伯對此人毫無印象,但聽到小陳的一番寒暄關切,實在不忍心打斷。

所以當小陳以為自己投票的名義邀約他們參加公司經理選拔會時,好心的張老伯也就答應了下來。

選拔會當天,張老伯和老伴坐上了小陳為他們叫的出租車來到現場,卻發現這並非經理選拔會,而是一場保健品介紹會。

耐不住小陳的百般殷勤,兩位老人便入座聽了下去。

沒想到,一場介紹會下來,兩位老人被保健品的功效吸引,當場就向小陳訂購了『水蛭素』等保健品,價值1.6萬元。

當天下午,小陳將保健品送貨上門。

圖說:被告人邵某隱匿真實姓名,化名小陳與被害人張叔叔簽訂的保健品退款協議。

普陀區檢察院 供圖

10天後,小陳再次上門找到張老伯『賣慘』,以自己業績較低沒有競選優勢為由,希望兩位老人再多訂購2份保健品。

見兩位老人猶豫不決,他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訴苦:『我一個外地小夥子,在上海打拼真的不容易』同時承諾保健品日後都可以退貨退款,說著還起草了一份退款協議。

被這番『真切』的說辭打動,張老伯心軟拿出1.6萬元現金幫助小陳『沖銷量』。

幾天後,張老伯按照原先約定要求小陳退款,沒想到小陳卻一直以各種借口搪塞拖延,遠沒有以往殷勤。

等了幾個星期,張老伯終於盼來了小陳的第三次登門。

然而,他的目的不是退款而是帶來了新款保健品『黑精靈』。

抓住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小陳不斷推銷:『這款新保健品價格更貴,但功效奇好……』在小陳天花亂墜的鼓吹下,張老伯又一次被說服,不僅沒有要回1.6萬元退款,還再次掏出4300元用於補新款保健品差價。

到了8月底,張老伯服用保健品一段時間後,覺得功效並沒有當初介紹的那麼好,於是聯系小陳退貨退款。

沒想到,小陳登門取回了保健品後便失聯。

意識到不對勁的張老伯去保健品公司找人,卻得知公司根本沒有『小陳』這個人,他發現被騙,遂報警。

經查,原來『小陳』原名邵某,當初和張老伯簽署的退款協議上留下的並非真名,目的就是為了逃脫法律責任。

『感覺用假名,警察就查不到我了』邵某供述。

他從自己的保健品公司朋友處得到一些老年人客戶信息,便產生了虛構身份進行詐騙的想法。

所謂的保健品,也是從保健品公司買來再進行轉賣。

檢察官認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匿真實姓名,化名『小陳』、虛構保健品公司員工的身份實施詐騙,數額較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鑒於邵某之前也曾因推銷保健品為由實施詐騙,後被判處拘役,其兩次詐騙犯罪均與保健品推銷活動有關,為有效對其教育矯正,檢察官建議對其適用禁止令。

檢察官提醒:

廣大中老年朋友,要正確看待保健品,保健品是食品,不能治療疾病更不能代替藥品,購買保健品時要理性謹慎,認準『藍帽子』標志,拿不定購買主意時,可以找家人征求意見,一旦發現被騙,請立即報警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