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
保健食品要設置明顯警示區
保健時報記者 董超
『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8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作出更明確和嚴格的要求,目的是讓消費者更易於區分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藥品,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
『指南』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花式營銷讓保健品能治病深入人心
經銷商花式營銷、廣告鋪天蓋地,老人們瘋狂購買各種保健品成為都市一景。
其中,最大的吸引力便是保健品可以『延年益壽』『包治百病』。
在很多藥店,藥品與保健品並排展示,甚至可用醫保卡購買,這些都給老百姓造成了保健食品等同於藥品的錯誤慣性認知。
其中,中老年人成為占比最高的受害群體,不少老人輕信商家而弄得傾家蕩產,還有患者因迷信保健食品不吃藥物而耽誤治療病情,誘發傷殘、死亡悲劇。
在中國消費者協會發佈的『2017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中,老年保健品位居十大消費維權熱點之首。
據中國保健協會的調查數據顯示,中國每年保健品的銷售額約2000億元,其中老年人消費占了50%以上。
超過65%的老年人使用過保健品,有近66%的老年人因公司推銷、廣告宣傳而購買保健品。
現行保健食品標簽管理存在漏洞
『權健事件』所引發的保健市場震動,揭開了保健品行業的一些陰暗面,嚴重侵犯到消費者利益。
今年1月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門召開了『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全國共立案21152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23億元。
中國現行保健食品標簽管理,僅要求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而且聲明標註的位置和大小也沒有具體規定,企業往往以較小字體標註在不顯眼的位置,讓虛假宣傳、誇大功效的營銷行為有了可乘之機。
此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從標簽標識入手進行規范,將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商家規范銷售行為產生積極的指導作用。
設置明顯警示區將納入管理規定
『指南』明確,保健食品要設置明顯的警示區,位置在最小包裝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
要標註『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警示語;警示區面積不少於其所在版面的20%;警示用語區內文字與警示用語區背景有明顯色差;同時要使用黑體字印刷。
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於或等於100平方厘米時,警示用語字體高度不得小於6毫米;小於100平方厘米時,警示用語字體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規定等比例變化。
除此之外,『指南』還對標簽標註服務電話、經營場所標註消費提示等提出了詳細要求。
『指南』規定,在保健食品標簽上明確標註投訴服務電話、服務時段等信息。
生產經營企業要在服務時段內接聽、處理投訴舉報,並記錄、保存相關服務信息至少兩年。
『指南』還規定,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認清批準文號和標志,以便於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謹慎選購食用;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購買;遇有違法違規問題,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或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編輯 || 董超 李娜
轉載及投稿 || 010-62969002轉8486
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