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大河健康報記者 胡炳俊 通訊員 周永輝
保健食品有別於保健品、藥品和食品,在中國,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
一般來說,保健食品可以根據食用對象不同和申報功能不同進行分類。
按照食用對象不同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健康人群為對象,主要為了補充營養素,滿足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需求;一類是主要供給某些生理功能有問題的人食用,強調其在預防疾病和促進健康方面的調節功能。
按照申報功能不同可分為增強免疫力、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抗氧化等27種。
為指導保健食品警示用語標註,市場監管總局於2019年8月20日發佈了『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其中對保健食品外包裝及經營場所的警示用語使用均作出了詳細規定。
對保健食品要求警示用語區位於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位置,所占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20%。
警示用語包括『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內容。
選擇和購買保健食品前,首先要明確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聽信不法商家或廣告中保健食品能治療疾病的虛假宣傳,更不能停止正常的藥物使用,以免延誤病情造成嚴重後果。
購買保健食品應到持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且經營項目中含『保健食品銷售』》的正規藥店、商場、超市等誠信度高、有售後保障的經營企業,辨識保健食品真假可以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進行查詢。
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按照保健食品的申報功能理性選擇,並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看有無禁忌,按照說明要求食用。
切勿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健康知識講座、會議、專家報告會等活動,避免上當受騙,如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或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問題,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